发布日期:2020-04-29 打印
津滨金监〔2020〕31号 签发:张金友
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函
市金融局:
根据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19〕205号)及《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<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津金监规范〔2019〕1号)文件精神,新区金融局对“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”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,现将情况函告如下:
基本情况
1.公司名称: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。
2.注册资本:19793.9194万元。
3.经营范围: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;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、管理与催收;销售分户(分类)账管理;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;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;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4.法定代表人:蔺钢。
5.股权结构:
出资人 | 出资额 | 所占比例 | 出资方式 |
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| 19793.9194万元 | 100% | 货币 |
6.注册地址:天津自贸试验区(空港经济区)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。
二、变更情况
股东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 ||
注册资本 | 出资比例 | 注册资本 | 出资比例 | |
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| 19793.9194万元 | 100% | —— | —— |
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| —— | —— | 39793.9194万元 | 100% |
合计 | 19793.9194万元 | 100% | 39793.9194万元 | 100% |
三、意见建议
通过审核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,我们认为该项目满足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19〕205号)及《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<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津金监规范〔2019〕1号)关于商业保理企业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所需审批要件要求。为此,我们原则同意“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”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。请贵局根据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》(津政发〔2019〕6号)要求,予以审核批复。
附件:市金融局关于同意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(代拟稿)
2020年4月29日
(联系人:晏微微; 联系方式:6530697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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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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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金融局关于同意海汇商业保理(天津)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(津金审批〔2020〕33号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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